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的预防控制措施、个人防护用品以及职业接触后的评估、预防及随访等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也适用于其他存在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的用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 血源性病原体 Bloodborne pathogen
指存在于血液和某些体液中的能引起人体疾病的病原微生物,例如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和艾滋病病毒(HIV)等。
3.2 职业接触 Occupational exposure
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非胃肠道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状态。
3.3 非胃肠道接触 Parenteral exposure
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针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粘膜屏障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状态。
3.4 污染 Contamination
指作业环境、物体内或其表面存在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者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状态。
3.5 医疗废物 Regulated medical waste
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医疗卫生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传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在本导则中,医疗废物包括液体血液、半液体血液以及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对压缩后呈液体或半液体的废物处理时释出的血液或者其他潜在污染性物质;处理固体压缩状废物时释出的血液或者其他潜在污染性物质;污染的锐器、含有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病理性和微生物性废物。
3.6 被污染的衣物 Contaminated laundry
指被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污染,或者可能包裹有污染锐器的衣物。
3.7 工程控制 Engineering control
指采用某些措施和工具隔离或消除工作场所血源性病原体危害,如使用处理锐器的容器、自带套管的针具或更安全的医疗设施(包括锐器伤害防护装置和无针系统)。
3.8 洗手设施 Handwashing facilitie
指能提供充足的流动水(非手动开关)、洗手液(皂)和一次性手巾或热风干手器等的设施。
3.9 无针系统 Needleless system
指在下列医疗卫生工作中不使用针具的设施:(1)建立动脉或静脉通路收集血液;(2)向体内输入药物或液体;(3)其他通过污染锐器损伤皮肤而导致的潜在职业接触。
3.10 有保护装置的锐器 Sharps with engineered sharps injury protection
指装有减少职业接触事故的内置安全构件的锐器,用于抽取体液、刺入静脉和动脉或输入药品或液体等。
3.11 病原制备机构 Pathogens production facility
指批量化、规模化制备高浓度HBV、HCV 或HIV等病原微生物的机构。
3.12 临床实验室 Clinical laboratory
指在临床诊疗或其他筛检活动中对血液或其他传染性材料进行检验工作的实验室。
3.13 研究实验室 Research laboratory
指在研究过程中制备或使用研究量的HBV、HCV 和HIV等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研究实验室可能制备出高浓度的HBV、HCV和 HIV等,但制备的病原数量比病原制备机构少。
3.14 源患者 Source individual
指医疗卫生机构的病人、供血者、尸体以及羁押或劳教机构及戒毒所的人员等,其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可能导致劳动者血源性病原体的职业接触。
3.15 普遍预防 Universal precaution
是控制血源性病原体传播的策略之一,其理念就是将所有来源于人体血液或体液的物质都视作已感染了HBV、HCV、HIV或其他血源性病原体而加以防护。
3. 16 标准预防 Standard precaution
根据普遍预防原则,医疗卫生机构所采取的一整套预防控制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的程序和措施。
3.17 接触后预防 Post-exposure prophylaxis
在接触可能感染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体液之后,应立即采取的一整套预防控制措施,包括应急处理、对接触源的评价、对接触者的评价和接触后预防措施、咨询与随访等。
3.18 其他潜在传染物质 Other potentially infectious material
指体液;任何从人体(活体或尸体)上取下的未经固定处理的组织或器官;含艾滋病病毒的细胞或组织培养液或器官培养液;含HBV或HIV的培养基或培养液;感染了HBV或HIV的实验动物的血液或器官或组织等。
其中体液是指精液、脑脊液、阴道分泌物、滑囊液、胎盘液、胸腔液、心包液、腹腔液、羊水、口腔科操作时的唾液、其他被污染的体液或不能与体液区分的液体。
3.19 被污染的锐器 Contaminated sharp
指被污染的、能刺破皮肤的物品。包括注射针、穿刺针和缝合针等针具、各类医用或检测用锐器、载玻片、破损玻璃试管、安瓿、固定义齿并暴露在外的金属丝及实验室检测器材等。